Rachel Wong:eFishery 欺诈创始人自白、自我辩解与借口,以及初创企业生态系统面临的民事与刑事后果——E5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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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问责并不意味着剥夺他们的服务能力,但必须让他们付出一定的代价,无论是经济上的损失、暂时停职,还是至少要对他们如何最终确认这些数字进行调查。Thumb Chicken 做过一份范围很广的报告。报告明确指出,我们这里只讨论这些渔民。这样一来,至少在下一轮融资中,我们不能再依赖创始人自行确定的范围,必须随机抽取样本。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,希望我们能重视起来。另外,我理解为什么个人投资者没有动力进行民事调查,对吧?因为如果你是风险投资人,投资一美元已经损失了 85 美分,你真的会愿意花这么多钱吗?”——创业律师 Rachel Wong
“所以我的观点是,如果对公开认罪、事实清晰、证据确凿,并且他亲口解释了自己如何以及为何这么做的人,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,而且无论是在公司注册地印尼,还是在控股公司所在地、拥有大量投资者的新加坡,都没有人对他进行调查,那么我认为东南亚的监管机构会突然发现,哦,等等,现在存在系统性的信任危机,因为害群之马可以逍遥法外。”——杰里米·奥,《勇敢东南亚》播客主持人
“我再举个例子,那时候我可能已经从业七八年了,所以胆子也更大一些。我之所以胆子大,是因为我有能力打造自己的风格。我当时直接告诉投资人不要做这笔交易。我发现的问题在于法律。我当时只是受聘做法律尽职调查,但我看了合同后说,你们要投资五十万美元到这家公司。创始人加起来,每人每年给自己发五十万美元。你们确定你们的钱花在了该花的地方吗?诸如此类的事情。”——瑞秋·王,创业律师
Jeremy Au和Rachel Wong深入剖析了 eFishery 创始人公开承认系统性欺诈一事。他们探讨了文化压力、生态系统缺陷以及投资者错付的信任如何导致了这一事件的发生。他们讨论了跨境执法的挑战、传统尽职调查的局限性,以及东南亚初创企业声誉所面临的现实后果。他们共同反思了创始人、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如何从这些失败中吸取教训,以在下一个周期重建信任和韧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