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问责并不意味着剥夺他们的服务能力,但必须让他们付出一定的代价,无论是经济上的代价、暂时的停职,还是至少要对他们如何签署这些数字进行问责调查。Thumb Chicken 做过一份范围很广的报告。报告明确指出,我们这里只讨论这些渔民。这样至少在下一轮融资中,我们就知道不能再依赖创始人自行确定的范围了。我们必须自己随机选择。所以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,我希望我们能重视起来。如果可以补充一点,我理解为什么个人投资者没有动力进行民事调查,对吧?因为如果你是一个风险投资人,已经损失了 85%,你真的会愿意花这么多钱吗?”——创业律师 Rachel Wong
“所以我的观点是,如果针对公开认罪、事实清晰、证据确凿,且他亲口解释了作案手法和作案动机的人,却没有任何执法行动,而且无论是在公司注册地印尼,还是在控股公司所在地、拥有重要投资者的新加坡,都没有人对他进行调查,那么我认为东南亚的监管机构会突然发现,哦,等等,现在出现了系统性的信任危机,因为害群之马可以逍遥法外。”——杰里米·奥,《勇敢东南亚播客》主持人 —— 瑞秋·王
“所以我再举个例子,那时候我可能已经从业七八年了,所以胆子也更大了。我之所以胆子大,是因为我有能力打造自己的风格。我当时直接告诉投资人不要做这笔交易。我发现的问题在于法律。我当时只是受聘做法律尽职调查,但我看了合同后说,你们要投资五十万美元到这家公司。创始人加起来,每人每年给自己发五十万美元。你们确定你们的钱花在了该花的地方吗?诸如此类的事情。”——瑞秋·王, 创业 律师
在本期节目中, Jeremy Au 谈到了 eFishery 创始人承认欺诈、自我辩解与找借口,以及民事与刑事创业生态系统后果。
关键词:Rachel Wong、eFishery欺诈创始人自白、自我辩解与借口、初创企业生态系统中的民事与刑事后果、印度尼西亚、东南亚、初创企业、女性、思想领袖